为维护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严肃性,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国家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学籍和学历实施电子注册管理。
1.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管理工作模式。我国普通高等教育实施学籍电子注册和学历电子注册相衔接的管理模式,未经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国家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学籍未予电子注册的学生,不能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不能得到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
2.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管理工作流程。①教育部汇总各省招生考试办公室上报的招生录取信息,生成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信息库;②组织报到新生对教育部的新生学籍信息库全部考生信息进行核对、实施国家电子注册;③教务处依据《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学籍异动进行管理、对学生的毕业资格进行审核,上报毕业资格审核结果(毕业或结业学生名单);④教育厅根据学校审核结果和学籍国家电子注册信息,统一打印学历证书;⑤学院具印下发学历证书;⑥教育部将学历证书信息进行国家电子注册,供社会验证查询。
3.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管理工作要求。为维护高考录取工作的严肃性,防止替考和冒名读书等舞弊问题的发生,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变更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学籍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未经学院审批,擅自更改学籍信息,将无法进行学历国家电子注册;教务处每学期都要进行学籍异动清查,做好学籍异动档案的归档管理工作,确保在校学生学籍注册信息准确内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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